章節 | 現中2019版經文 |
20:1 | 十誡 ( 申 5:1-21 ) 上帝作了以下的指示: |
20:2 | 「我是上主—你的上帝;我曾經領你從被奴役之地埃及出來。 |
20:3 | 「我以外,不可敬拜別的神明。 |
20:4 | 「不可為自己造任何偶像;也不可仿造天上、地上,或地底下水裡的任何形象。 |
20:5 | 不可跪拜或事奉任何偶像,因為我是上主—你的上帝;我絕不容忍跟我對立的神明。恨惡我的人,我要懲罰他們,甚至到三、四代的子孫。 |
20:6 | 但愛我、遵守我命令的人,我要以慈愛待他們,甚至到千代子孫。 |
20:7 | 「不可濫用我的名;凡濫用我名的人,我—上主、你的上帝一定懲罰他。 |
20:8 | 「要謹守安息日為聖日。 |
20:9 | 你有六天可以工作; |
20:10 | 第七天是分別歸我—上主、你上帝的安息日。這一天,無論是你、你的兒女、奴僕、婢女、牲畜,或僑居的外族人,都不可工作。 |
20:11 | 我—上主在六天裡創造了天、地、海,和其中萬物,但在第七天休息。因此,我—上主賜福安息日,定為聖日。 |
20:12 | 「要孝敬父母,好使你在我要賜給你的土地上享長壽。 |
20:13 | 「不可殺人。 |
20:14 | 「不可姦淫。 |
20:15 | 「不可偷竊。 |
20:16 | 「不可作假證陷害人。 |
20:17 | 「不可貪圖別人的房屋;也不可貪愛別人的妻子、奴僕、婢女、牛驢,或其他東西。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