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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太福音
19
有關休妻的教導
( 可 10:1-12 )
耶穌講完了這些話,離開加利利,回約旦河對岸的猶太地區去。
2 一大群人跟著他,他就在那裡治好了他們的病人。
3 有些法利賽人來見耶穌,想陷害他,問他:「我們的法律准許丈夫用任何理由休棄妻子,對嗎?」
4 耶穌回答:「你們沒有念過這段經文嗎?『太初,創造主造男人又造女人。』
5 上帝說:『因此,人要離開父母,跟妻子結合,兩個人成為一體。』
6 既然這樣,夫妻不再是兩個人,而是一體。所以,上帝所配合的,人不可拆開。」
7 法利賽人問他:「那麼,為什麼摩西給我們一條誡命,說丈夫給妻子一張休書就可以休棄她呢?」
8 耶穌回答:「摩西准許你們休妻,是因為你們心腸太硬;但在創世之初並不是這樣的。
9 我告訴你們,除非妻子不貞,任何人休棄妻子,再去跟別的女人結婚,就是犯了姦淫。」
10 門徒說:「既然丈夫和妻子的關係是這樣,不結婚倒好。」
11 耶穌回答:「這樣的教導並不是人人都能接受的,只有得到上帝特別恩賜的人才能接受。
12 因為人不結婚的理由很多:有些人是生來不適於結婚的;有些人是人為的原因不能結婚;另有些人是為了天國的緣故而不結婚。能夠接受這教導的人就接受吧!」
祝福小孩子
13 ( 可 10:13-16 路 18:15-17 )
有人帶著小孩子來見耶穌,要請耶穌給他們按手禱告;門徒卻責備那些人。
14 可是耶穌說:「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,不要阻止他們,因為天國的子民正是像他們這樣的人。」
15 於是,耶穌給他們按手,然後離開那地方。
青年財主
16 ( 可 10:17-31 路 18:18-30 )
有一次,有人來見耶穌,說:「老師,我該做些什麼善事才能夠得到永恆的生命呢?」
17 耶穌回答:「你為什麼問我關於『善』的事呢?只有一位是善的。如果你要得到永恆的生命,就應該遵守誡命。」
18 他就問:「哪些誡命呢?」
耶穌說:「不可殺人;不可姦淫;不可偷竊;不可作假證;
19 要孝敬父母;要愛鄰人,像愛自己一樣。」
20 那青年回答:「這一切誡命我都遵守了,還要做些什麼呢?」
21 耶穌說:「如果你要達到更完全的地步,去賣掉你所有的產業,把錢捐給窮人,你就會有財富積存在天上;然後來跟從我。」
22 那青年一聽見這話,就垂頭喪氣地走了,因為他非常富有。
23 於是,耶穌告訴他的門徒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有錢人要成為天國的子民多難哪!
24 我再告訴你們,有錢人要成為上帝國的子民,比駱駝穿過針眼還要困難!」
25 門徒聽見這話,十分驚訝,就問:「這樣說來,有誰能得救呢?」
26 耶穌注視著他們,說:「人是不能,但在上帝,事事都能。」
27 這時候,彼得開口說:「你看,我們已經撇下一切來跟從你了,我們將得到什麼呢?」
28 耶穌對他們說:「我告訴你們,在將來的新時代裡,人子坐在他榮耀寶座上的時候,你們跟從我的人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,來審判以色列的十二個支族。
29 無論誰,為了我的緣故撇下了他的房屋、兄弟、姊妹、父母、兒女,或田地的,都要得到百倍的酬報,並且要得到永恆的生命。
30 但是,有許多在先的,將要居後;居後的,將要在先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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