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章節 | 和合本2010上帝版經文 |
| 10:1 | 既然律法只不過是未來美好事物的影子,不是本體的真像,就不能藉着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,使那些進前來的人完全。 |
| 10:2 | 若不然,獻祭的事豈不早已停止了嗎?因為敬拜的人僅只一次潔淨,良心就不再覺得有罪了。 |
| 10:3 | 但是這些祭物使人每年都想起罪來, |
| 10:4 | 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不能除罪。 |
| 10:5 | 所以,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,就說:
「祭物和禮物不是你所要的, 但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。 |
| 10:6 | 燔祭和贖罪祭
是你不喜歡的。 |
| 10:7 | 那時我說:
看哪!我來了,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; 上帝啊!我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。」 |
| 10:8 | 以上說:「祭物和禮物,以及燔祭和贖罪祭,不是你所要的,也不是你喜歡的。」這都是按着律法獻的。 |
| 10:9 | 他接着說:「看哪!我來了,為要照你的旨意行。」可見他除去在先的,為要立定在後的。 |
| 10:10 | 我們憑着這旨意,藉着耶穌基督,僅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。 |
| 10:11 | 所有的祭司天天站着事奉上帝,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,這祭物永不能除罪。 |
| 10:12 | 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有效的贖罪祭,就坐在上帝的右邊, |
| 10:13 | 從此等候他的仇敵成為他的腳凳。 |
| 10:14 | 因為他僅只一次獻祭,就使那些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。 |
| 10:15 | 聖靈也對我們作證,因為他說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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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0:16 | 「主說:那些日子以後,
我與他們所立的約是這樣的: 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的心上, 又要寫在他們的心思裏。」 |
| 10:17 | 並說:
「他們的罪惡和他們的過犯, 我絕不再記得。」 |
| 10:18 | 這些罪過既已蒙赦免,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。 |
| 10:19 | 勸勉和警告 所以,弟兄們,既然我們靠着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, |
| 10:20 | 是藉着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,從幔子經過,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。 |
| 10:21 | 既然我們有一位偉大祭司治理上帝的家, |
| 10:22 | 那麼,我們該用誠心和充足的信心,同已蒙潔淨、無虧的良心,和清水洗淨了的身體來親近上帝。 |
| 10:23 | 我們要堅守所宣認的指望,毫不動搖,因為應許我們的那位是信實的。 |
| 10:24 | 我們要彼此相顧,激發愛心,勉勵行善; |
| 10:25 | 不可停止聚會,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,倒要彼此勸勉,既然知道那日子臨近,就更當如此。 |
| 10:26 | 如果我們領受真理的知識以後仍故意犯罪,就不再有贖罪的祭物, |
| 10:27 | 惟有戰戰兢兢等候審判和那將吞滅眾敵人的烈火了。 |
| 10:28 | 任何人干犯摩西的律法,憑兩個或三個證人,尚且必須處死,不得寬赦, |
| 10:29 | 更何況踐踏上帝兒子的人,他們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不潔淨,又褻慢施恩的聖靈的人,你們想,他不該受更嚴厲的懲罰嗎? |
| 10:30 | 因為我們知道誰說:
「伸冤在我, 我必報應。」 又說: 「主要審判他的百姓。」 |
| 10:31 | 落在永生上帝的手裏真是可怕呀! |
| 10:32 | 你們要追念往日;你們蒙了光照以後,忍受了許多痛苦的掙扎: |
| 10:33 | 一面在眾人面前公然被毀謗,遭患難;一面陪伴那些受這樣苦難的人。 |
| 10:34 | 你們同情那些遭監禁的人,也欣然忍受你們的家業被人搶去,因為你們知道自己有更美好更長存的家業。 |
| 10:35 | 所以,不可丟棄你們無懼的心,存這樣的心必得大賞賜。 |
| 10:36 | 你們必須忍耐,使你們行完了上帝的旨意,可以獲得所應許的。 |
| 10:37 | 因為
「還有一點點時候, 那要來的就來,必不遲延。 |
| 10:38 | 只是我的義人必因信得生;
他若退縮,我心就不喜歡他。」 |
| 10:39 | 我們卻不是退縮以致沉淪的那等人,而是有信心以致得生命的人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