章節 | 和合本2010上帝版經文 |
4:1 | 亞伯拉罕的榜樣 這樣,那按肉體作我們祖宗的亞伯拉罕,我們要怎麼說呢? |
4:2 |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,他就有可誇的,但是在上帝面前他一無可誇。 |
4:3 | 經上說甚麼呢?「亞伯拉罕信了上帝,這就算他為義。」 |
4:4 | 做工的得工資不算是恩典,而是應得的; |
4:5 | 但那不做工的,只信那位稱不敬虔之人為義的,他的信就算為義。 |
4:6 |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之外蒙上帝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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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:7 | 「過犯得赦免,罪惡蒙遮蓋的人有福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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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:8 | 主不算為有罪的,這樣的人有福了!」 |
4:9 | 如此看來,這福只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?不也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?我們說,因着信,就算亞伯拉罕為義。 |
4:10 | 那麼,這是怎麼算的呢?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?還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?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,而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。 |
4:11 | 並且,他受了割禮的記號,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,為使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,使他們也算為義, |
4:12 | 也使他作受割禮之人的父,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,而且跟隨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的足跡的人。 |
4:13 | 應許因信而實現 因為上帝給亞伯拉罕和他後裔承受世界的應許不是藉着律法,而是藉着信而得的義。 |
4:14 | 若是屬於律法的人才是後嗣,信就落空了,應許也就失效了。 |
4:15 | 因為律法是惹動憤怒的,哪裏沒有律法,哪裏就沒有過犯。 |
4:16 | 所以,人作後嗣是出於信,因此就屬乎恩,以致應許保證歸給所有的後裔,不但歸給那屬於律法的,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人。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、使無變為有的上帝,在這位上帝面前亞伯拉罕成為我們眾人的父,如經上所記:「我已經立你作多國之父。」 |
4:17 | 併於上節 |
4:18 | 他在沒有盼望的時候,仍存着盼望來相信,就得以作多國之父,正如先前所說:「你的後裔將要如此。」 |
4:19 | 他將近百歲的時候,雖然想到( [ 4.19] 「雖然想到」:有古卷是「不顧念」。)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,撒拉也不可能生育,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, |
4:20 | 仍仰望上帝的應許,總沒有因不信而起疑惑,反倒因信而剛強,將榮耀歸給上帝, |
4:21 | 且滿心相信上帝所應許的必能成就。 |
4:22 | 所以這也( [ 4.22] 有古卷沒有「也」。)就算他為義。 |
4:23 | 「算他為義」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, |
4:24 | 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的人寫的,就是為我們這些信上帝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人中復活的人寫的。 |
4:25 | 耶穌被出賣,是為我們的過犯;他復活,是為使我們稱義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