章節 | 和合本2010上帝版經文 |
3:1 | 耶路撒冷的罪惡和救贖 禍哉,這欺壓的城! 悖逆,污穢, |
3:2 | 不聽從命令,
不領受訓誨, 不倚靠耶和華, 不親近它的上帝。 |
3:3 | 其中的領袖是咆哮的獅子,
審判官是晚上( [ 3.3] 「晚上」:七十士譯本是「阿拉伯」。)的野狼, 不留一點到早晨。 |
3:4 | 它的先知是虛浮詭詐的人,
祭司褻瀆聖所,強解律法。 |
3:5 | 耶和華在它中間是公義的,
斷不做非義的事, 每早晨顯明他的公義,無日不然; 只是不義的人不知羞恥。 |
3:6 | 「我已經除滅列國,
使他們的城樓荒廢。 我使他們街道荒涼, 無人經過; 他們的城鎮毀壞, 沒有人,沒有居民。 |
3:7 | 我說:『只要你敬畏我,
領受訓誨; 其住處就不會照我原先所定的被剪除( [ 3.7] 「其住處…被剪除」:七十士譯本是「你們就不會從它眼中被剪除,我要徹底地報復它」。)。』 然而,他們從早起來就在各樣事上敗壞自己。 |
3:8 | 「你們要等候我,
直到我興起擄掠( [ 3.8] 「擄掠」:七十士譯本和其他古譯本是「作證」。)的日子; 因為我已定意招聚列邦,聚集列國, 將我的惱怒,我一切的烈怒,都傾倒在它們身上。 我妒忌的火必燒滅全地。 這是耶和華說的。 |
3:9 | 「那時,我要改變萬民,
使他們有清潔的嘴唇, 好求告耶和華的名, 同心合意事奉我。 |
3:10 | 那些向我祈求的,
我所分散的子民( [ 3.10] 「子民」:原文是「女兒」。), 必從古實河的那一邊, 獻供物給我。 |
3:11 | 「當那日,你必不再因一切得罪我的事蒙羞,
因為那時我必從你中間除掉狂喜高傲的人, 在我的聖山上你也不再狂傲。 |
3:12 | 我卻要在你中間留下困苦貧寒的百姓,
他們必投靠耶和華的名。 |
3:13 | 以色列的餘民必不行惡,
不說謊,口中沒有詭詐的舌頭; 他們吃喝躺臥, 無人使他們驚嚇。」 |
3:14 | 歡樂之歌 錫安( [ 3.14] 「錫安」:原文直譯「錫安女子」。)哪,應當歌唱! 以色列啊,應當歡呼! 耶路撒冷( [ 3.14] 「耶路撒冷」:原文是「耶路撒冷女子」。)啊,應當滿心歡喜快樂! |
3:15 | 耶和華已經免去對你的審判,
趕出你的仇敵。 以色列的王-耶和華在你中間; 你必不再懼怕災禍。 |
3:16 | 當那日,必有話對耶路撒冷說:
「不要懼怕! 錫安哪,不要手軟! |
3:17 | 耶和華-你的上帝在你中間
大有能力,施行拯救。 他必因你歡欣喜樂, 他在愛中靜默, 且因你而喜樂歡呼。 |
3:18 | 我要聚集那些因無節期而愁煩的人,
他們曾遠離你, 是你的重擔和羞辱( [ 3.18] 「是你的…羞辱」:原文是「是它的重擔和羞辱」;七十士譯本是「哀哉,誰使它受到羞辱」。)。 |
3:19 | 那時,看哪,我必對付所有苦待你的人,
拯救瘸腿的,召集被趕出的; 那些在全地受羞辱的, 我必使他們得稱讚,享名聲。 |
3:20 | 那時,我必領你們回來,召集你們;
我使你們被擄之人歸回的時候, 必使你們在地上的萬民中享名聲,得稱讚; 這是耶和華說的。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