章節 | 和合本2010上帝版經文 |
16:1 | 不忠實的耶路撒冷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,說: |
16:2 | 「人子啊,你要使耶路撒冷知道它那些可憎的事。 |
16:3 | 你要說,主耶和華對耶路撒冷如此說:你的根源,你的出身,是在迦南地;你的父親是亞摩利人,母親是赫人。 |
16:4 | 論到你出世的景況,在你出生的日子沒有人為你斷臍帶,也沒有用水清洗,使你潔淨;沒有人撒鹽在你身上,也沒有人用布包你。 |
16:5 | 沒有人顧惜你,為你做一件這樣的事來可憐你。你卻被扔在田野上面,因你出生的日子就被厭惡。 |
16:6 | 「我從你旁邊經過,見你在血中打滾,就對你說:『你雖在血中,卻要活下去!』我又說:『你雖在血中,卻要活下去!』( [ 16.6] 「我又說…去」:有些古卷、七十士譯本和其他古譯本沒有本句。) |
16:7 | 我使你成長如田間所生長的;你就漸長,美而又美( [ 16.7] 「美而又美」:原文另譯「成為少女」。),兩乳成形,頭髮秀長,但你仍然赤身露體。 |
16:8 | 「我從你旁邊經過看見你,看哪,正是你渴慕愛情的時候,我就用我衣服的邊搭在你身上,遮蓋你的赤體;又向你起誓,與你立約,你就歸我。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 |
16:9 | 那時我用水洗你,洗淨你身上的血,又用油抹你。 |
16:10 | 我使你身穿錦繡衣裳,腳穿海狗皮鞋,用細麻布裹着你,精緻衣料披在你身上。 |
16:11 | 我用首飾打扮你:我把手鐲戴在你手上,項鏈在你頸上, |
16:12 | 我也把環子戴在你鼻上,耳環在你耳上,華冠在你頭上。 |
16:13 | 這樣,你就有金銀的首飾,穿的是細麻衣和精緻衣料,以及錦繡衣裳;吃的是細麵、蜂蜜和油。你也極其美貌,配登王后之位。 |
16:14 | 你美貌的名聲傳到列國,因我加給你榮華,使你完美。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 |
16:15 | 「只是你仗着自己美貌,又憑着你的名聲行淫。你向路人縱情淫亂,你的美貌就屬於他的了( [ 16.15] 「你的美貌…他的了」:原文另譯「你就屬於他了」;七十士譯本的一些抄本和其他古譯本沒有本句。)。 |
16:16 | 你拿你的衣服為自己做成彩色丘壇,在其上行淫。這樣的事本不該有,以後也不該發生。 |
16:17 | 你拿我所賜給你的那些美麗的金銀寶物,為自己製造男性的偶像,與它們行淫; |
16:18 | 你拿你的錦繡衣裳為它們披上,把我的膏油和香料擺在它們面前; |
16:19 | 你把我賜給你的食物,就是我賜給你享用的細麵、油和蜂蜜,都擺在它們面前作為馨香的供物。事情就是這樣。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 |
16:20 | 你拿你為我所生的兒女獻給它們吞噬。你的淫亂豈是小事? |
16:21 | 你竟把我的兒女殺了,使他們經火獻給它們! |
16:22 | 你做這一切可憎和淫亂的事,並未追念你幼年的日子,那時你赤身露體,在血中打滾。」 |
16:23 | 耶路撒冷像淫婦 「你有禍了!你有禍了!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你做這一切惡事之後, |
16:24 | 又為自己建造土墩,在各廣場上築起高臺。 |
16:25 | 你在各個街頭建造高臺,使你的美貌變為可憎;又向所有過路的人招手( [ 16.25] 「招手」:原文直譯「伸開雙腳」。),多行淫亂。 |
16:26 | 你也和你那放縱情慾的鄰邦埃及人行淫,增添你的淫亂,惹我發怒。 |
16:27 | 看哪,我伸手攻擊你,減少你的福分,卻將你交給恨惡你的非利士人( [ 16.27] 「非利士人」:原文直譯「非利士眾女子」;下同。),讓他們任意待你。他們為你的淫行也感到羞恥。 |
16:28 | 你尚且不滿意,又與亞述人行淫,但與他們行淫之後,仍不滿足; |
16:29 | 於是你與那稱為貿易之地的迦勒底多行淫亂,即使這樣,你仍不滿足。 |
16:30 | 「你的心何等脆弱!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你做這一切事,都是不知羞恥的妓女所做的, |
16:31 | 在各個街頭建造土墩,在各廣場上築高臺;但你藐視行淫的賞金,又不像妓女。 |
16:32 | 你這行淫的妻子啊,竟然接外人,替代丈夫。 |
16:33 | 凡妓女都是得人贈禮,你反倒餽贈你所愛的人,倒貼他們,使他們從四圍來與你行淫。 |
16:34 | 你的淫行與其他婦女相反,不是人要求與你行淫;是你給人賞金,不是人給你賞金;你是相反的。」 |
16:35 | 上帝審判耶路撒冷 「你這妓女啊,要聽耶和華的話。 |
16:36 | 主耶和華如此說:因你放縱情慾,露出下體,與你所愛的行淫,因你敬拜一切可憎的偶像,就像( [ 16.36] 「就像」:原文另譯「用」。)自己兒女的血獻給它們, |
16:37 | 所以,看哪,我要聚集所有與你交歡的情人,不論是你所愛的或你所恨的,聚集他們從四圍到你那裏來;我要在他們面前暴露你的下體,使他們看盡你的下體。 |
16:38 | 我也要審判你,如審判淫婦和流人血的婦女一樣。我要在憤怒和妒忌中使流血的罪歸到你身上。 |
16:39 | 我要把你交在他們手中;他們必拆毀你的土墩,毀壞你的高臺,剝去你的衣服,奪取你美麗的寶物,留下你赤身露體。 |
16:40 | 他們必聚集眾人攻擊你,用石頭打死你,用刀劍刺透你, |
16:41 | 用火焚燒你的房屋,在許多婦女眼前審判你。我必使你不再行淫,你也不再給賞金。 |
16:42 | 我止息了向你所發的憤怒,我的妒忌也離開了你;這樣,我就平靜,不再惱怒。 |
16:43 | 因你不追念幼年的日子,反而在這一切的事上惹我發烈怒,所以,看哪,我必照你所做的報應在你頭上。在你一切可憎的事上,你不是還行了淫亂嗎?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」 |
16:44 | 有其母必有其女 「看哪,凡說俗語的必用這俗語攻擊你,說:『有其母必有其女。』 |
16:45 | 你實在是你母親的女兒,厭棄丈夫和兒女;你也是你姊妹的姊妹,厭棄丈夫和兒女。你的母親是赫人,父親是亞摩利人。 |
16:46 | 你的姊姊是撒瑪利亞,她和她的女兒們住在你北邊;你的妹妹是所多瑪,她和她的女兒們住在你南邊。 |
16:47 | 你不只效法她們的行為,照她們可憎的事去做,不消多時( [ 16.47] 「不消多時」或譯「還以此為小事」。),你所做的一切就比她們更惡。 |
16:48 | 主耶和華說: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,你的妹妹所多瑪與她的女兒們並未做你和你女兒們所做的事。 |
16:49 | 看哪,你的妹妹所多瑪的罪孽是這樣:她和她的女兒們都驕傲,糧源充足,大享安逸,卻不扶持困苦和貧窮人的手。 |
16:50 | 她們狂傲,在我面前做可憎的事,我看見了就把她們除掉。 |
16:51 | 撒瑪利亞所犯的罪不及你的一半,你所做可憎的事比她更多;比起你所做這一切可憎的事,你的姊妹倒顯為義。 |
16:52 | 你既為你的姊妹辯護,就要擔當自己的羞辱。因你所犯的罪比她們更可憎,她們比你倒顯為義;你既使你的姊妹顯為義,就要抱愧,擔當自己的羞辱。」 |
16:53 | 所多瑪、撒瑪利亞的復興 「我必使她們被擄的歸回,使所多瑪和她的女兒們、撒瑪利亞和她的女兒們,並與你一起被擄的都歸回; |
16:54 | 好使你擔當自己的羞辱,為所做的一切抱愧,讓她們得到安慰。 |
16:55 | 你的妹妹所多瑪和她的女兒們必回復原狀;撒瑪利亞和她的女兒們必回復原狀;你和你的女兒們也必回復原狀。 |
16:56 | 在你驕傲的日子,你的妹妹所多瑪豈不是你口中的笑柄嗎? |
16:57 | 在你的惡行顯露以前,那受了凌辱的亞蘭女兒們和亞蘭四圍非利士的女兒們,都在四圍藐視你。 |
16:58 | 耶和華說:你的淫蕩和可憎之事,你自己要擔當。」 |
16:59 | 永遠的約 「主耶和華如此說:你這輕看誓言而背約的,我必照你所做的報應你。 |
16:60 | 然而我要追念在你幼年時我與你所立的約,也要與你立定永約。 |
16:61 | 當你接納你的姊姊和妹妹時,你要追念你所行的,自覺慚愧;並且我要將她們賞給你做女兒,卻不是按着我與你所立的約。 |
16:62 | 我要堅定與你所立的約,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, |
16:63 | 使你在我赦免你一切惡行時,心中追念,自覺慚愧,又因羞辱就不再開口。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