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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書
7
以婚姻關係為例
弟兄姊妹們,你們都是懂法律的人,所以你們一定會明白我所要說明的:法律對人的約束是人活著的時候才有效力。
2 舉例說,一個已婚的女人,只要丈夫活著,就在法律的約束之下;丈夫死了,她就不再受這種法律的限制。
3 因此,丈夫活著的時候,她要是跟別的男人同居就要被當作淫婦;如果丈夫死了,她在法律上是一個自由的人,要是再跟別的男人結婚,並不算犯姦淫。
4 弟兄姊妹們,你們的情形也是這樣。在法律上說,你們已經死了,因為你們是基督身體的一部分;現在你們是屬於那位從死裏復活的主,使我們能夠好好地為上帝工作。
5 當我們還照著人的本性生活時,摩西的法律激起了我們罪的慾念,在我們的肢體中發作,結果是死亡。
6 但是,現在法律已經不能拘束我們;因為從管束我們的法律來說,我們已經死了。我們不再依照法律條文的舊方式,而是依照聖靈的新指示來事奉上帝。
法律和罪
7 那麼,我們可以說法律本身是罪嗎?當然不可!然而,藉著法律,我才知道罪是甚麼。要不是法律說「不可貪心」,我就不知道貪心是甚麼。
8 罪藉著法律的命令,尋找機會,在我心裏激發各種貪慾。沒有法律,罪就無機可乘。
9 我從前生活在法律之外;後來有了法律的命令,罪就活躍起來,
10 結果我在罪中死了。原來法律的命令是要使人得生命的;可是,對我來講,它反而帶來死亡。
11 因為罪藉著法律的命令找機會誘騙我,也藉著法律的命令置我於死地。
12 摩西的法律本身是神聖的;法律的命令是神聖、公平,和良善的。
13 這樣說來,是那良善的使我死亡嗎?當然不是!是罪!只是罪藉著那良善的,帶來死亡,為要使罪的真面目更加明顯。藉著法律的命令,罪的惡性就變本加厲了。
人的自我分裂
14 我們知道,摩西的法律是屬靈的;但是我是必朽的人,已經賣給罪作奴隸。
15 我竟不明白我所做的;因為我所願意的,我偏不去做;我所恨惡的,我反而去做。
16 我若做了我不願意做的事,我就不得不承認法律是對的。
17 既然這樣,我所做的並不真的是我在做,而是在我裏面的罪做的。
18 我也知道,在我裏面,就是在我的本性裏面,沒有良善。因為,我有行善的意願,卻沒有行善的能力。
19 我所願意的善,我偏不去做;我所不願意的惡,我反而去做。
20 如果我做了我不願意做的,就表示這不是我做的,而是那在我裏面的罪做的。
21 因此,我發覺有一個法則在作祟:當我願意行善的時候,邪惡老是糾纏著我。
22 我的內心原喜愛上帝的法則,
23 我的身體卻受另一個法則的驅使─這法則跟我內心所喜愛的法則交戰,使我不能脫離那束縛我的罪的法則;這法則在我身體裏作祟。
24 我真苦啊!誰能救我脫離這使我死亡的身體呢?
25 感謝上帝,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,他能夠救我。
我的情況就是這樣:我自己只能在心靈上順服上帝的法則,而我的肉體卻服從罪的法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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