章節 | 現中1995版經文 |
15:1 | 安息年的條例 ( 利 25:1-7 ) 「在每七年的末一年,你們要豁免債戶的債務。 |
15:2 | 這條例規定:凡借錢給以色列同胞的債主必須豁免同胞的債務,不可追討,因為上主親自宣佈了債務的豁免。 |
15:3 | 外國人的債務你們可以追討;但是對自己的同胞,無論欠你們甚麼,都不可追討。 |
15:4 | 「上主─你們的上帝會在他要賜給你們的土地上賜福給你們。如果你們聽從他,謹慎遵行我今天給你們的一切命令,你們中間就不會有窮人。 |
15:5 | 併於上節 |
15:6 | 上主要照著他的應許賜福給你們。你們會有錢借給許多外國人,而無須向人借錢。你們會支配許多國,但沒有一國能支配你們。 |
15:7 | 「在上主─你們的上帝賜給你們的土地上,無論哪一城,如果發現有貧窮的同胞,你們不可自私不幫助他。 |
15:8 | 相反地,你們要慷慨,把他所需要的借給他。 |
15:9 | 不可因為安息年快要到了,就不借給他;你們心裏不可存著這種惡念。如果你們不借,他向上主控訴,你們就有罪了。 |
15:10 | 不可自私,要慷慨施與,上主就會事事賜福給你們。 |
15:11 | 你們居住之地常會有貧窮的同胞,所以我命令你們,必須向貧窮和有需要的同胞伸援手。」 |
15:12 | 對待奴隸的條例 ( 出 21:1-11 ) 「如果有以色列同胞,無論男女,賣身( 「賣身」或譯「被出賣」。)作你們的奴隸,已服事你們六年,到了第七年,你們必須釋放他,讓他自由。 |
15:13 | 你們釋放他時,不可讓他空手出去。 |
15:14 | 你們要慷慨地把上主賜給你們的羊、五穀、酒等給他。 |
15:15 | 你們要記住,你們曾在埃及作過奴隸;上主─你們的上帝釋放了你們,所以我今天這樣命令你們。 |
15:16 | 「如果你們的奴隸因為愛你們和你們的家庭,不願離開你們,要跟你們住下去, |
15:17 | 你們就要把他帶到家門口,在門上用鑽子穿透他的耳朵。這樣,他就終身作你們的奴隸。對待女奴也用同樣的方法。 |
15:18 | 你們釋放奴隸的時候,不要心裏不情願;畢竟他服事你們六年只拿一般雇工所得工資的一半( 「他服事你們……一半」或譯「他服事你們比雇工付出雙倍的勞力」。)。你們這樣做,上主─你們的上帝就會事事賜福給你們。」 |
15:19 | 頭生牛羊的條例 「你們要把頭生的公牛、公羊分別出來,獻給上主─你們的上帝;不可使用這種牛耕作,也不要剪這種羊的毛。 |
15:20 | 每年,你們跟你們家人要在上主所選定的敬拜場所,在他面前,吃這種牛羊的肉。 |
15:21 | 如果這種牛羊有殘缺、跛腳、瞎眼,或其他缺陷,你們就不可把牠獻給上主─你們的上帝。 |
15:22 | 你們可以在家裏吃這種牛羊的肉。無論在禮儀上是潔淨或不潔淨的,都可以吃,像吃野鹿或羚羊一樣。 |
15:23 | 但是你們不可吃血,要把它倒在地上,像倒水一樣。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