章節 | 現中1995版經文 |
3:1 | 上帝的兒女 你們看,天父多麼愛我們!甚至稱我們為上帝的兒女;事實上,我們就是他的兒女。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,是因為他們還不認識上帝。 |
3:2 | 親愛的朋友們,現在我們是上帝的兒女,將來會變成怎樣,還沒有顯明。可是,我們知道,基督顯現的時候,我們都會像他,因為我們將看見他的真相。 |
3:3 | 每一個盼望基督顯現的人都會保持自己的純潔,正像基督是純潔的一樣。 |
3:4 | 那犯罪的,就是違背上帝的法律,因為罪就是違背法律。 |
3:5 | 你們知道,基督顯現的目的是要除罪;他自己並沒有罪。 |
3:6 | 所以,那活在基督生命裏的人都不犯罪;那繼續犯罪的人沒有見過基督,也不曾認識他。 |
3:7 | 孩子們,不要被人家欺騙了。遵行公義的,才是義人,正如基督是公義的。 |
3:8 | 繼續犯罪的,是屬於魔鬼,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。為了這個緣故,上帝的兒子顯現了,目的是要毀滅魔鬼的工作。 |
3:9 | 上帝的兒女都不繼續犯罪,因為上帝的生命在他們裏面。既然上帝是他們的父親,他們就不會繼續犯罪。 |
3:10 | 上帝的兒女和魔鬼的兒女有很明顯的區別:那不遵行公義、不愛自己弟兄姊妹的,就不是上帝的兒女。 |
3:11 | 彼此相愛 你們從起初所聽到的信息就是:我們要彼此相愛。 |
3:12 | 我們不要像該隱。他屬於那邪惡者;他殺死了自己的弟弟。他為甚麼殺死弟弟呢?因為他的行為邪惡,而他弟弟的行為正直。 |
3:13 | 所以,弟兄姊妹們,要是這世界的人恨你們,你們不必驚奇。 |
3:14 | 我們知道我們已經出死入生了;我們所以知道是因為我們愛弟兄姊妹。那沒有愛心的,仍然處在死的權勢下。 |
3:15 | 凡恨自己弟兄或姊妹的,就是殺人的;你們知道,凡殺人的,就沒有永恆的生命。 |
3:16 | 基督為我們犧牲生命,從這一點,我們知道甚麼是愛。那麼,我們也應該為弟兄姊妹犧牲生命! |
3:17 | 一個富有的人看見自己的弟兄或姊妹缺乏,卻硬著心不理,怎能說他愛上帝呢? |
3:18 | 孩子們,我們的愛不應該只是口頭上的愛,必須是真實的愛,用行為證明出來! |
3:19 | 在上帝面前坦然無懼 那麼,從這一點我們知道,我們是屬真理的;我們在上帝面前心安理得。 |
3:20 | 即使良心自責,我們仍然知道上帝比我們的心大;他洞察一切。 |
3:21 | 所以,親愛的朋友們,如果我們的良心不責備我們,我們在上帝面前就可以坦然無懼。 |
3:22 | 我們無論向他求甚麼,他都會賜給我們;因為我們遵從他的命令,做他所喜歡的事。 |
3:23 | 他的命令就是:我們必須信他的兒子耶穌基督的名,而且照基督的命令彼此相愛。 |
3:24 | 那遵從上帝命令的,就有上帝的生命,而上帝也在他的生命裏。我們怎樣知道上帝在我們的生命裏呢?是由於他所賜給我們的聖靈。 |